◎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 王思羽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4月22日,山东省教育厅对相关情况作出解读。
针对第三方资质的问题,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仲红波表示,能够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第三方主要包括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两个类型。第三方机构主要指非科学类第三方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公益组织,社会其他文化、体育、科技、实践类团体机构等。社会专业人员主要包括各地非遗传承人、民间手工艺人及文艺、体育专业人士、科技工作者等。《通知》对具体资质、业务能力等作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从保障服务质量、有利于监督管理、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等方面把好“入口关”。
《通知》围绕“内容、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对第三方由进入到退出进行了闭环设计。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监管主体,将学校根据日常监管、学生和家长评价情况提出的评价意见,作为对第三方服务评价的主要依据。凡出现服务质量不佳、存在失信行为、未达到服务协议约定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学校可建议更换服务人员直至终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