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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致信学生家长给孩子“减负”

2021-08-25 14:56:4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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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双减”工作做出了重要决策部署,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热烈的响应。昨天,济南市教育局发布了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各位家长要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尤其对未完成的学科类培训课程,要按照培训合同消课,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各级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8月3日,济南市教育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停止部分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业务的通知》,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目前,济南市教育局正在联合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意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为此,济南市教育局提醒各位学生家长,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拒绝“剧场效应”,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同时,对未完成的学科类培训课程,要按照培训合同消课。谨慎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谨慎付(续)费,培训必须发生在合法时段,并签署由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对于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类培训,家长也要根据孩子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度参加。引导孩子合理制定学习计划,注重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求知欲,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正确处理好学习、运动、娱乐之间的关系,加强网络行为监管,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

 

        另外,济南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断完善课后服务,更好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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