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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在驻济高校开展首届“泉城奖学金”评选 首批500人,每人奖励3000元

2020-09-29 00:27:5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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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高校大学生奋发有为,全面发展,热爱济南,才聚泉城,昨天,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印发《济南市“泉城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将于10月启动首届泉城奖学金评选工作,首批名额为500人,每人3000元。

按照要求,泉城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第一届泉城奖学金名额为500名。根据驻济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因素提出名额分配方案,此后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将适度增加名额指标和奖学金额度。重点侧重市属高校(含民办高校),对办学水平较高,对济南十大千亿级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领域服务能力强的其他驻济高校给予一定比例的名额分配。泉城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通知》规定,申请泉城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高校在校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院系前15%(含15%)。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院系前30%(含30%)。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榜样作用显著,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突出表现,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在济南市产生较大影响;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CP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另外,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在艺术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全省、全市荣誉称号获得者;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评选结果公布后将举行首届泉城奖学金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驻济高校将该奖项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举行泉城奖学金获得者事迹宣传活动,在获奖人员中遴选事迹特别突出、特色特别鲜明、示范典型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学生组建泉城奖学金获奖学子事迹报告团,到济南市中小学举行事迹报告会,激发中小学生学习热情和热爱济南的情感,同时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在济创新创业。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张雯雯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樊鹏莉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樊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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